香港冠达与美国英威达的BDO技术纠纷
BDO产业链资讯报道,近来BDO很是火热,多个大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,据统计,含企业自行公布的BDO产能规划已超过1100万吨,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副秘书长邓会昌认为,未来2-3年BDO都将处于供应紧平衡。
目前中国大陆地区 已建成、正在运行的BDO装置,几乎全部采用的是炔醛法,而国内炔醛法的技术大多来源于 英威达与冠达,对于这两家企业的官司,BDO行业的很多人想必已有所耳闻。
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两家的恩怨纠葛和历史渊源。
首先看英威达。
英威达是美国科氏工业的全资子公司,美国科氏工业集团(英文名称Koch Industries),总部位于美国堪萨斯州,是全球最大的非上市公司。
英威达的炔醛法BDO技术来源于美国杜邦,英威达原本是杜邦旗下的公司。
2004年4月30日科氏工业集团的附属公司从杜邦公司收购了英威达(前身为杜邦纺织与室内饰材),并将KoSa公司合并入英威达旗下。
2005年,科氏工业超越了嘉吉,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私人持股公司。
英威达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综合纤维和聚合物公司之一,业务遍及全球,主要用于尼龙、氨纶和聚酯等应用,业务遍及20多个国家/地区。
再来看看冠达。
香港冠达,实际为Frontech公司,总部位于美国休斯顿。老板是一位华裔,Ming D. Wan(万明东)。
我国能成为BDO生产第一大国,冠达在其中功不可没。
冠达的工艺包价格低于英威达,因此冠达的出现打破了英威达和ISP对技术的垄断,降低了企业上BDO项目的成本,让BDO项目遍地开花。
目前我国多家企业的BDO产能,采用的都是冠达的工艺技术。
最后梳理一下两家的官司之争。(以下内容都来源于网络)
2010年
2010年6月15日,英威达对Frontech提起诉讼,指控其盗用商业机密、盗窃、虚假广告和不公平竞争。此项技术指控涉及英威达制造丁二醇 (BDO)的专有工艺。
英威达使用其专有的高压氢化工艺。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和许可BDO。它表示Frontech主要在中国市场与它竞争BDO技术许可。
英威达指出,自1990年以来,它一直在中国授权其化学中间体和聚合物技术,在中国的授权商总投资已超过320亿元人民币(47.06亿美元)。
诉状称,英威达最近发现Frontech一直在向中国的潜在被许可人提供英威达的专有工艺,将英威达的独特工艺称为自己的工艺,并指出:“英威达最近取得了进一步的证据,包括Frontech使用的工程设计图,该图与英威达针对同一流程的专有设计图几乎相同。”
当时在中国,英威达和Frontech正竞争多个BDO技术项目,其中有一些项目的投标即将完成。因此英威达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南区的地方法院提起此次诉讼,要求索赔、宣示专有权,并申请禁制令,以阻止Frontech的不当行为。
2011
2011年下半年,美国联邦地方法院作出了有利于英威达的裁决,将推进英威达起诉位于休斯敦的Frontech公司侵占其技术并且非法地向中国丁二醇(BDO)制造商营销相关技术一案。
随后Frontech方提出反诉,但美国法院驳回了其所有反诉主张,并允许英威达依据州法律提起的诉讼进入审判流程。
2011年9月,休斯顿的一家联邦法院签署了一项商定的命令,宣布Frontech, Inc. 对英威达的 1,4 丁二醇 (BDO) 技术的某些部分没有专有权利,并禁止Frontech 许可任何包含英威达氢化技术的技术。
作为和解的一部分,Frontech同意向英威达支付有限的许可,以使用英威达氢化反应器图纸中包含的专有信息。Frontech使用英威达专有BDO技术的许可仅限于在中国的两个先前项目:陕西 BDO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和云南云维化工炼油有限公司项目。
Frontech为这两个项目使用了华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设计服务。
法院签署的协议还规定Frontech不得使用或许可INVISTA的专有BDO制造技术;Frontech会将所有机密的英威达信息返还给英威达;Frontech必须保留与其未来尝试获得BDO许可证相关的某些文件。
Wan和Frontech因为没有出席德克萨斯法庭作证,未能提供有关其获取BDO专利证明的相关文件,被判定为藐视法庭而被强令要求向英威达支付赔偿费。
2013
英威达和PioneerTechEnterpris于2013年参与了陕西省某客户关于在中国计划建造的工厂开展BDO技术许可项目的竞标。
英威达以PioneerTechEnterpris盗用了其有关BDO技术的商业秘密为由,对该项目的竞标过程正式提出质疑,并对Pioneer,Frontech集团及其商务负责人MingD.Wan提出诉讼。
2014
2014年11月,某香港法院作出判决,判定BDO(1,4丁二醇)的生产和授权方英威达公司在指控Pioneer Tech Enterprise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胜诉。法院判定,将永久性禁止Pioneer Tech Enterprise公司使用英威达的商业秘密,包括提交竞标文件或其它任何涉及英威达相关商业秘密的文件,判定Pioneer的侵权和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对英威达造成了损害。
据悉,英威达的这项BDO技术是上世纪50-60年代的技术,部分专利早已过期。
对于两家的技术纠纷,你们怎么看?欢迎大家阅后讨论交流。
内容来源:Business Wire、Urethanes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、中国聚合物网、中化新网等